主耶穌真的要回來了!身為基督徒的我們,該以什麼態度來面對呢?

星期二, 1月 04, 2005

[信息]哀哭切齒一千年的懲罰好受嗎?

我們中間關於得救穩固的這一個真理,一共講了十二條,特別李弟兄講得更清楚了。所以呢基督教講,我們得救以後可能你的行為好;最後到審判的時候,主判你得 永生,就得永生。如果你的行為還夠不上主的標準,就判你到永火裏滅亡。這個和沒有得救不是沒有差別的嗎!那麼既然不能因行為稱義,只能因信稱義,就不可能 因行為而沉淪。所以我們中間很強烈的表示這是錯誤的,這叫作電梯救恩,忽然得救、忽然不得救。就好像坐電梯,剛好你死以前,電梯剛好升到上面去你就得救; 那麼剛好死以前電梯降到地下室,審判你就下地獄。那麼信耶穌跟沒信有什麼差別?這是不對的。

那麼我們中間就一直強調千年國賞罰的部分。所以今世行為不好呢,將來千年國要補修一千年,要在外面哀哭切齒一千年。那麼行為是義的,配得獎賞的,算為配得上神的國的;他們呢,就得到千年的獎賞,繼續與主作王一千年。可能這種解釋他們就拿來解釋。

持 定永生就是說,他們不但要持定現在的永生,他們還要持定來世的永生,一直到永生的永生。但是問題出在這裏,如果一個人信仰動搖了怎麼辨?犯罪試探神,惹 神的怒氣,神立刻可以處死他。比如他犯了至於死的罪,可能被處死,神的震怒停在他的身上。最可怕的是犯了類似剛剛我所形容的罪,他一旦被人揭發了以後,他 就會有二種作法:一個是自暴自棄,反正沒有希望了。千年一定要受懲罰,他不知道有不賞不罰這個東西;他認為不是作得勝者得獎賞、就是受懲罰一千年,哀哭切 齒。那就天天等著哀哭切齒,今生就好像絕望了,就不想聚會了;就作個行屍走肉,好像被判了死刑,沒有辨法得赦免,這個叫作自暴自棄。但是這絕對不是信仰, 信仰不能叫人絕望。

第二種人就是一不做二不休。特別是事件被揭發了以後呢,他就一不做二不休;反正已經犯罪了,我已經犯罪了也不能得獎 賞。那麼我們中間解釋不能得獎賞,就一 定會得懲罰。反正就是二分法,你不是得獎賞,進入千年國度作王一千年,就是被趕到外面哀哭切齒一千年;而且我們中間把哀哭切齒講得比較輕一點。我從小印象 就是,下火湖是第二次的死,就是被丟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,那裏的火是不滅的,蟲是不死的,他們必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;他們必畫夜受痛苦,畫夜不得安寧。在 我們中間,我從小我母親告訴我的觀念就是這個樣子。

但是對於到外面去哀哭切齒一千年,就使人領會成為好像是躲在黑暗裏,閉目養神一千年。 你有時候想一想,黑暗是蠻可怕的,很無聊;一千年畢盡還是有期徒刑, 刑滿就可以出獄。反正到最後千年國度沒有分沒有關係,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一定有分。那麼什麼叫一不作二不休?反正今生既然已經犯了罪,來生不能得獎賞,犯 了一次也是犯,犯了一百次也是犯,犯一千次也是犯;那就干脆把它犯個痛快,有人會這樣想。那麼犯犯犯犯…到極至、犯到滔天,結果也還不過是失去千年的獎 賞,哀哭切齒一千年?忍一忍,咬一咬牙、切一切齒也挨過去了。到最後新耶路撒冷卻不能夠把我趕出去,因為我信過耶穌一定得永生,信耶穌得永生。一次得救、 永遠得救,再怎麼江洋大盜,無惡不犯,無罪不犯的在新耶路撒冷也要收留我,因為我信耶穌。

所以就出來這二個,一個叫自暴自棄,一種叫作一 不作二不休。如果這就是信仰,就是基督教的教義的話,你信的來嗎?合理嗎?不合理。所以我就找出來,像類似 我剛剛講的這一種人,要有人去指導他,要追求不賞不罰,要非常非常的努力。比別人作基督徒還要努力個十倍,才有可能作到不賞不罰。那麼你說既然他會犯這樣 的罪,他那裏還有動力去來追求主,那裡還肯出這種代價,那裡還會有這種動力呢?這需要主的恩典,這不容易。他連正常聚會恐怕都不容易,又要正常聚會、格外 愛主,最後還要生命成熟,還要作殉道者…對他來講簡直是不可能。對不對呢?輔導這一些超級放牛班,將來希望他能考上第一志願,那根本就沒有可能嘛!去輔導 這一些人,可能得到的幫助的幾率不大。

但是聽過我這一些道的人,能夠從裏面得到亮光、得到醫治,使你不再絕望的有福了。信仰一定叫人有希 望。可怕的是你犯罪到一個地步以後,你會影響到你的信 仰。哥林多前書第五章講到的那一個犯罪的人,保羅聽到的時候都嚇了一跳,怎麼你們中間有一個弟兄娶了他的繼母?你們還讓他在聚會中,不把他趕出去呢?亂倫 的事呀!他說,這樣的事連外邦人中也沒有人犯呀!怎麼你們你們還不全體感覺害怕,然後悲痛、然後非常氣憤的把他趕出教會呢?你們還讓他在一起擘餅嗎?還讓 他在一起作弟兄嗎?後來保羅說了以後,他說我在靈裏已經把這個弟兄交給撒但了、使撒但盡所能的敗壞他的身體,使他的靈魂得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。那就是 說使他的身體受疾病的攻擊,受傷啊等等…經過所有心理的,身理的種種撒但的攻擊;最後要被折磨到極點幾乎死去,他就會害怕悔改。

然後保羅 又寫了哥林多後書,既然他都已經悔改了,甚至他憂愁太過,已經快要沉淪了,他認為自己經沒有希望,他以為他下地獄下定了;因為教會把他開除了,使 徒也把他趕出去了,那麼他又得了重病,然後又以為是絕症,然後又怎麼樣種種、種種撒但攻擊,他裏面是完全絕望了。他說你要把這樣的弟兄挽回過來,這樣怕他 憂愁太過、甚至沉淪了。他可能連信仰都會動搖,到最後他認為他沒有希望,失去信仰,然後放棄信仰,他就沉淪,下地獄就是永遠下火湖了,最後這個弟兄就又回 來了。如果他的罪還留在那一個地方,你把他收回來,那麼教會不是得要敗壞了嗎?因為保羅說,豈不知一點麵酵就能夠叫全團發起來麼?我們現在是一直過除酵 節、一直沒有罪,我們現在是新的團、新的麵團。教會是不容許罪的。

所以會後有一個弟兄問我這一個的時候,我說當然他這一個罪要對付掉。因 為他是娶了他的繼母,不是指著犯了一個行為。這是有一個公開的、結婚的儀式,所以他 必須要解除這一個婚姻關係。他犯的罪是已經犯了,現在要立刻切斷,把這一個罪對付掉。照著聖經講的,你要悔改,要結出果子來,悔改的果子要結出來,與悔改 的心相稱,這樣教會才能再回去收納他。他如果繼續留在這樣的罪中,成為這樣的人,凡是醉酒的、勒索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貪婪的、拜偶像的、辱罵的,這樣的 人,繼續留在這樣的罪中,就絕對不能進入千年國度,絕對不能得到千年國度的獎賞,而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要在千年國度外面哀哭切齒一千年。

但 是我們中間講千年哀哭講得很輕呀!我們很多人都等著選擇這種下策;人心墮落,都不求好,只求做及格邊緣的那一種人、想要留在剃刀的邊緣就好了。我們中間 有很多這種人都帶著這樣的想法,但事實上沒有那麼好吧!他們可能會失去信仰啊!所以我就提出這一處聖經節來。你講的沒有持定永生,如果是指著來世可能會失 去永生,到永世的時候永生又恢復了,請問失去又恢復的這一個力量是從那裏來的?今生有永生,來世沒有永生;但是到了永生又突然恢復了,如果永生是這樣斷斷 續續的算是永生嗎?你持定永生,我剛說,好像一千萬在身上,你要持定它;結果你這個一千萬呀,在今生的時候就慢慢失去了剩下一百萬,那麼來世儘有的一百萬 又失去了;到了永世的時候,一千萬又恢復了,沒名其妙又回來了,怎麼可能?這不是太冒險嗎?持定就要一直持定到永遠不能斷。

約翰福音第四 章那裡,耶穌回答說: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,因為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面成為泉源,直湧入永生。他要一直湧、湧、湧、湧、湧到永生。這永 生是進行式,信也是進行式的。你不能讓信這件事暫停,真的。以前我還沒愛主的時候,我跟一個弟兄講,我現在因為這個環境還沒弄好,先暫時讓我軟弱一下;等 到半年後我弄好了之後,我就自動會剛強起來。他聽了之後就說,唉呀!這個軟弱剛強還由你決定的嗎?你這麼好控制喔!你現在就讓他軟弱,到時候你要剛強就剛 強,這麼方便啊!我這一聽覺得也對喔,不能這樣做。因為如果繼續留在軟弱裡,就會漸漸的習慣軟弱,而且會每況愈下;到最後要想悔改的機能就比現在更弱,想 要悔改的動力就比現在更衰減,對不對?你想要衝出來的那個難度就越來越高,想要去衝的動力越來越弱。而且可能你的信仰已經模糊了,犯罪犯到麻木了、而且信 仰都丟掉了,自己還不知道勒!可能就永遠滅亡了。

所以第一個,要逃避第二次的死。我今天要講三個逃避。第一,你要逃避第二次的死,就是永遠的滅亡。第二個,你要逃避千年的懲罰。第三個,你要逃避末世三年半的大災難…

4 Comments:
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弟兄,請問補課一千年是指那些受浸以後,但是繼續過屬世生活,沒有過靈修生活的人嗎?
何以認定這些人會哀哭切齒一千年而不是永刑?

1:32 下午

 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駁馬太福音生命讀經13篇:
天的國是神國的一部分,在新約裏,尤其在其他三卷福音書中,也稱為神的國。一般的說,神的國在舊約已經同以色列國存在了;(太二一43;)特殊的說,諸天的國施浸者約翰來時,還未來到,只是臨近了。(太三1~2,十一11~12。)

以上擷取生命讀經,以下論述:

如果神國是指千年國的屬地彌賽亞國,與今世未得勝的聖徒與猶太人的國度,天國指千年國之屬天國度,得勝者進去的國度,如果今世得救不得勝的聖徒要先在神國補課一千年再進神國,如果召會得勝者在千年國來臨時會被提到天國,如果神國與天國真如李弟兄所說有很大的不同與考究,那們…...那們神國就不可能涵蓋天國,神國與天國勢必就是要當作兩個不同的辭彙來看待,而馬可路加約翰這三位福音書作者,也絕對不可能在明知這兩個辭彙有很大的不同與考究下,卻又使用神國這個辭彙,這們做無疑是天底下最蠢的作者,還連出三位;這三位作者使用神國來指做天國,只會有一個最合理的解釋,就是:神國等於天國,天國等於神國,不是不同的兩個國,是一個國,辭彙本身可以互換

神國與天國是一樣的,他們都是指那最終,神要實現的國度, 福音書中的國度主題,不能硬將啟示錄的千年國套用進去指神國 ,然後發表得勝者進天國這種個人化意見, 而是要用千年國之後的那個最終國度來解讀, 如果倪李兩位弟兄採他們個人化的思想論述,為的是造就他們團體的督徒生命,我可以接受, 但我反感至極的是:採這種論述的人,卻反而反過來批評不屬他們這團體的人, 而後自以為義說聖經在他們手上解開了

有人可能會反駁說:天國這個詞是馬太專用的,是他發明出這個辭彙來解釋屬天國度, 所以另外福音書中三卷福音書中的神國,當然也要用”天國”這個辭彙來理解

答:馬太福音裡面雖然用了三十幾次天國的,卻仍然提到了兩次神國, 如下:

我 若 靠 著 神 的 靈 趕 鬼 , 這 就 是 神 的 國 臨 到 你 們 . 了 。(馬太福音 12:28)

耶 穌 對 門 徒 說 :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, 財 主 進 天 國 是 難 的 。我 又 告 訴 你 們 , 駱 駝 穿 過 針 的 眼 , 比 財 主 進 神 的 國 還 容 易 呢 !(馬太福音 19:23-24)

如果天國這個辭彙是馬太專門使用,是特殊用詞,天國在其他福音書中又稱為神的國,那為何馬太仍使用神國這個辭,且把神國與天國混合使用?這樣的混用根本沒有必要, 除非:混用的這兩個辭彙,是可以互換使用,混用的這兩個辭彙,是當時的猶太人不會搞混的辭彙,

可能還有人反駁說:因為馬太這兩段神國經文,其實是指真的神國,不是指天國

答:我們來看馬太這兩段提到神國的經文,這兩段神國出現的經文,就足以反駁

我 若 靠 著 神 的 靈 趕 鬼 , 這 就 是 神 的 國 臨 到 你 們 . 了 。(馬太福音 12:28)
神國還沒臨到嗎? 但是李弟兄說神國在舊約已經存在以色列人中了, 那到底神國有沒有臨到?
其實這裡的神國仍然是指天國,那為何馬太在其他經文裡都天國,這裡偏偏要用神國? 只有一個合理的解釋:
神國等於天國,天國等於神國,不是不同的兩個國,是一個國,辭彙本身可以互換

我們再看如下經文:
耶 穌 對 門 徒 說 :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, 財 主 進 天 國 是 難 的 。我 又 告 訴 你 們 , 駱 駝 穿 過 針 的 眼 , 比 財 主 進 神 的 國 還 容 易 呢 !(馬太福音 19:23-24)

同段經文,馬太在上文中罕見的使用”神國”這個辭彙,而不使用天國, 下文則是使用天國,而上文和下文說明的是一樣的事情,下文只是增強上文的論述,以此說法來看,馬太也使用”神國”,且神國的定義在這段經文中,與天國相同,沒有明顯劃分
而這段經文在馬可福音有平行經文:
門徒希奇他的話。耶穌又對他們說:小子,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!駱駝穿過針的眼,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。(馬可10:24-25)
如果馬可這裡的神國,如李弟兄說的是指天國,不是舊約的那個神國,那們對照馬太福音的平行經文,我們很難解釋為何馬太在使用天國的情況下,已經有一個更好的辭彙了,卻還要退回去使用神國這個詞,而這個辭彙在語句中,明顯又與天國相等, 唯一的解釋: 神國等於天國,天國等於神國,不是不同的兩個國,是一個國,辭彙本身可以互換

以下繼續講到約翰福音中的神國出現經文:
耶 穌 回 答 說 : 「 我 實 實 在 在 地 告 訴 你 , 人 若 不 重 生 , 就 不 能 見 神 的 國 。 」尼 哥 底 母 說 : 「 人 已 經 老 了 , 如 何 能 重 生 呢 ? 豈 能 再 進 母 腹 生 出 來 嗎 ?
耶穌說: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(約翰福音 3:3-5),


用天國的思想來去理解福音書中所已出現的神國經文,在約翰福音中會遇上一個弔詭的情況:如果以重生得救是進神國,得勝是進天國的觀念來看,那這邊的經文確實是在講神國,不是天國? 而事實上這段經文的脈絡,從頭到尾根本沒有要定義天國與神國的意思,若用天國的思想來去看神國, 而對天國與神國的定義又是明顯的不同,既然有明顯的不同,那們用天國的思想來去看待福音書中神國出現的經文,本身就是非常不恰當的, 這種邏輯,我想到的是”我不是來吃麵得啦,牛肉麵一碗” 流氓吃麵的比喻讓人不能接受, 為何”天國與神國有重大的不同, 福音書中的神國是指天國” 這種邏輯可以接受?? 只有”我是來吃麵的,牛肉麵一碗”,只有”天國與神國是相同的, 福音書中的神國是指天國” 只有這樣的邏輯,才能清楚解釋福音書與使徒書信中,所有論到國度的這個主題

8:14 上午

 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其實聖經講的很明確,不是永生敬是永刑,沒有好行為印證你內心的信,這人很可能內心是不信的, 這樣說來,其實比哀哭切齒一千年嚴格多了, 李弟兄的補課一千年說確實也影響了貴會所的觀念,帶一大堆其實沒有信的人受浸,然後說受浸敬是得救,追求信息是得勝, 但聖經從來是說悔改受浸的就必得救,受浸後沒有追求,代表生命軟弱, 受浸後又轉而去過屬世生活,這有很大的機率是不信的,不是真的相信的,貴會通常把這些人當成以後會去補課一千年, 但這些其實不信的人,以後是會面臨永刑的, 信仰沒有分信一半的,信就是信,好行為是指向內心的敬虔,從頭到尾強調的是內心的敬虔, 至於聚會次數的多寡,從來不是聖經講的重點, 但確是貴會講的重點,所謂過召會生活,特別貴會有喜歡勉強信徒參加特會的現象,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,有信沒信都一起來過,把追求特定人的信息當成是進天國與進神國的依據, 實在愚昧

8:28 上午

 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千年國捕客說從此也大開不信之門,把不信者當成信者,傳福音不好好宣講信息, 卻總是在想用什們問話方式讓福音朋友掉進你的問話陷阱中, 藉此讓對方受浸, 讓人受浸確可以不講福音,造就了一堆受浸了確不知道悔改的掛名基督徒,這些掛名基督徒此生若沒有真正悔改信主,下場不會是補課這們輕鬆,而是永刑, 以此說來,貴會的傳福音方式已經無法正確代表得救人數,也離初代教會的傳福音方式甚遠,得救人數倫為表面的數字,真正得救的人數恐怕要打折扣,教會錯誤的傳福音方式造就了許多不信的肉體基督徒,貴會不知進取,確創造了一個聖經沒講的"千年補課說"來替那些其實不信的肉體基督徒開脫,我是大開眼界, 據悉現在的教會在行受浸禮時已經比過去來得嚴謹,浸禮前還需上課,牧師也必須要確定受浸者是真的認罪悔改的情況下,才會行浸禮,這與貴會至今仍然維持的招搖撞騙傳福音法差距甚大,望貴會別再緊守某些特定弟兄不何聖經教訓的信息,早日向基督的身體們敞開交通,日後我將針對生命讀經信息,用更嚴謹的查經方式一一反駁,說明這位弟兄解經的錯誤

8:42 上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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