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耶穌真的要回來了!身為基督徒的我們,該以什麼態度來面對呢?

星期日, 1月 09, 2005

[信息]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!

馬可福音第九章第42節到50節,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扔在海裏。這信我的一個小子,請問是弟兄還是不是弟兄 呢?對不對?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就是說,凡是使信主而得重生,受聖靈的、有永生的一個小弟兄跌倒,這樣的人,使人跌倒的人,絆倒人的人倒不如把大磨石拴 在這人的頸項上,扔在海裡!主講這句話為什麼這麼狠呢?因為他如果能夠把人絆倒是叫人失去信仰的話,那還不如把他從這世上除掉,少害一些人比較安全。對於 他自己也是一種保護,雖然扔在深海裡,又套了磨石,永遠不可能再活過來;但不過是今生身體的滅亡,身體的死亡並不可怕。這樣去絆倒人的人,他如果身體被處 罰而死了,絕對死了!丟在深海裡,又套了磨石就游泳也游不上來,就活活把他淹死。起碼他的靈魂在耶穌的日子還可以得救,那麼他要受一千年的懲罰,還不至於 永遠滅亡。

但是四十三節開始講你自己對付自己的事。如果你能夠叫你自己絆倒…一個人怎麼能夠絆倒自己呢?一個人怎麼可能絆倒自己呢?一個 人所以可以絆倒自己,就是因 為他有些行為不願意對付掉。我說過罪跟信仰是彼此衝突的,犯罪到最後如果失去悔改的機能,你就會信仰動搖;如果信仰動搖,那就要永遠滅亡了!所以你不要讓 這個罪繼續在你身上隔絕不掉,一定要狠狠的、非常嚴厲的…甚至啊!主用這個話都是非常厲害的,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,狠不狠?

中 國話裡面有所謂「壯士斷腕」,壯士為什麼要斷腕呢?要改掉他不能改掉的過失,就是痛下決心的意思。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,你缺了肢體進入 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裡去。這是指著信徒,還是非信徒說的?信徒!信徒如果你有一隻手一直要犯罪,還不如把它用刀子砍下來,你缺了這 一隻手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裡去。這是主耶穌講的,有人說這不能照字面解釋,要照它的靈意解釋,所以你不要說因為一隻手一直叫你 犯罪,就真的拿菜刀把它砍掉;就是說你要把它對付到像砍掉那麼嚴厲,但是你要把它對付到像砍掉那麼嚴厲。這句話說來輕鬆,要對付到像砍掉那麼嚴厲,是真的 就要那麼嚴厲耶!真的就是要那麼嚴厲!

你懂意思嗎?這是沒辦法解釋,反正你懂了就懂了!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,你瘸腿進入 永生,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。地獄、火坑、永火,你 能解釋說這是比第二次的死輕一等的刑罰嗎?還是一樣的刑罰呢?一樣的刑罰!只是時間是一千年,雖然它是永火,卻沒有永遠把你丟在裡面。火是永火,可是把你 丟下去是丟一千年。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去掉它!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。

第四十八節又加上「在那裡蟲是 不死的,火是不滅的」。請問你這個形容能夠比第二次的死、燒著硫磺的火湖輕嗎?還是同一個地方呢?同一個地方!不過不同在時 間短一點。如果我們是失敗的基督徒,那一千年受懲罰的程度是一樣的,但是時間是只有一千年。還要強調火是不滅的,蟲是不死的。那還好火雖然不滅,蟲也雖然 不死,我們還能夠從裡面出來。如果我們永不出來那就完了,三個都「永」就完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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