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耶穌真的要回來了!身為基督徒的我們,該以什麼態度來面對呢?

星期日, 1月 09, 2005

[信息]多給誰就向誰多取,多託誰就向誰格外多要

那你們到主恢復來,聽了倪弟兄的話,就已經比那一般基督教的多很多了;又聽了李弟兄講了那麼幾十年,什麼生命讀經都講完了,什麼要道都講完了,什麼真理都講完了,就多更多。多到一個地步,你什麼都知道以後,又不照著這個意思行,一定必多受責打。

那 麼現在呢?可怕的還在這個地方,你讀到恢復本的翻譯,你簡直嚇一大跳;路加福音第十二章,我們來讀恢復本的翻譯,你這個讀了不知道怎麼辦了。 47節,照恢復本的翻譯。奴僕知道主人的意思,卻不預備,或是不照著他的意思行,那奴僕必多受鞭打。惟有那不知道的,作了當受鞭打的事,必少受鞭打。多給 誰,就向誰多取;多託誰,就向誰格外多要。重點在第四十六節,在想不到的日子,不知道的時辰,那奴僕的主人要來,把他割斷,定他和不信的人同受處分。馬太 福音那裏說,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;但是可怕在,路加福音這裡改了,不是跟假冒為善的人同罪。

在和合版的翻譯是說,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 罪,這翻譯是不對的。因為前面已經講,他不忠心了,前面一個例子是忠心有見識的;後面這個呢,不但是不忠心的,而 且是惡僕人,是打同伴,打僕人,其他僕人跟使女,是惡僕人。所以他並不是跟不忠心的人同罪,因為他本來早就已經是不忠心了,所以不用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 罪。他已經是強盜了,定他跟強盜同罪,這個廢話!已經是同罪了嘛!這不用跟不忠心的同罪,他還超過不忠心的。同樣的聖經節在馬太是說,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 同罪;但是在這裡在路加福音這裡說,定他和不信的人同受處分。

請問和不信的人同受處分,是怎麼解釋呢?不信的人受什麼處分?(下火湖!) 下火湖永遠滅亡。那麼然後這個惡僕人,定他和不信的人同受處分,就要永遠滅亡了 嗎?對?那怎麼可能呢?那信徒作了惡僕人有沒有這樣的事呢?(有!)有沒有服事主的人,彼此爭吵,打起來了呢?(有!)有啊,怎麼沒有!有沒有到後來認為 主來的時候必要遲延,就變成跟今世的人差不多一樣吃吃喝喝呢?(貪食醉酒只是一個形容)對不對?有啊!那他們信仰並沒有動搖啊,他只是說主人必來得遲啊, 他並沒有說主人必不來啊!可見他的信仰還在啊,既然他的信仰還在,就不可能永遠滅亡啊,那怎麼定他和不信的人同受處分呢?

所以聖經節在這 裡就可怕了。和不信的人同受處分,但是呢不信的人是在白色大寶座那裡才復活,千年國度已經結束了,不可能在同一個時間受處分;所以這個同就 不是指同時間,對不對?那也不可能同在一起受處分,因為時間就不合。那當然人不會跟人碰在一起,基督徒是主來的時候就受審判,一個是晚一千年、到千年國度 結束才受審判。不信的人才下火湖,當然山羊早就下了火湖,在千年國度之前下了火湖;可是他們不是因為不信啊,他們是因為沒有善待大災難裡面的弟兄,所以還 不是不信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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