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信息]被自己絆倒的人,怎麼辦?
如果是這樣的人,那還有一位。對不對?也是講他到老年的時候,要從政治裡面退出來,要做傳道人;結果活到了八十多歲還在做政治,而且愈搞愈兇。這就是人很難定意以後要做什麼就做什麼,而且主不會讓你活到那個歲數的,不要那麼會算,主是叫你算不到的。
那麼關於絆倒人的人,主說了要怎麼處治他。關於被絆倒的人,也要自己想辦法處理自己。被絆倒的人,如果是你自己的行為會絆倒你,你就要把那些行為對付掉。 要怎麼對付?主說:「如果有一隻手叫你絆倒,你就把那一隻手砍掉;你缺了一隻手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進入永火,到地獄裡,到了那不滅的火裡面去。那是不 是好多了嗎?一隻腳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,缺了一隻腳進入永生,還強如你帶著兩隻腳卻掉到地獄裡,入那不滅的火裡面去;如果有一隻眼睛叫你跌倒,就 把它剜出來丟掉.你缺了一隻眼睛進入永生,強如帶著兩隻眼睛卻被丟在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裡去。還強調那裡的火是不滅的,那裡的蟲是不死的。因為必要用火當 鹽來醃各人。」(馬可福音九‧43-49略,和合版)
你能說這個刑罰比地獄輕一點點嗎?所以這個「絆倒」有兩種解釋。一個就是說你一直縱容你犯罪的行為而不改,不悔改。你認罪是一件事,認罪以後,有沒有脫離 那個惡行是另一件事。你認罪以後、再犯,再認罪、再犯,再認罪…到死以前還是這樣呢?你並沒有脫離那個行為。換句話說,你沒有把你犯罪的行為斬斷,你仍舊 是要下到千年的火湖裡面去,對不對?所以「絆倒」有兩種:一種就是如果你一直縱容你的罪,就會抵觸到你的信仰。我說過罪和信仰是彼此水火不能相容的,是互 相抵觸的。如果你一直縱容你的罪蔓延、發展、加強,愈來愈難挽回,不能從那裡脫離,你就變成這種人.那你就注定了一定要入到千年的火湖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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