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耶穌真的要回來了!身為基督徒的我們,該以什麼態度來面對呢?

星期二, 1月 11, 2005

[信息]犯罪了怎麼辦?趕快悔改對付!

好,所以這一節聖經節,關於砍掉這種對付,要作得很徹底。不是說真的要砍,可是你一定要對付到那麼徹底。我們來讀加拉太書第五章,這是和合版,十九節: 「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。」「情慾」在恢復本裡是翻譯作「肉體」。十九至二十一節:「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 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。」情慾的事,或者說肉體的事,都是顯而易見的。下面講了這麼多類顯而易見的。「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。」那你可能要問:「我已經行過了怎麼辦?我行過其中的一樣,或者兩樣,或者三樣。」對不對?「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。」就是他在千年國度裡面就沒有份。要注意!這裡是說:「行這樣事的人。」不是說:「有人曾經行過這樣的事。」解經要準確。

如果你曾經犯了這中間的一樣、兩樣、三樣,你就永遠失去了進千年國度的機會嗎?也不一定!聖經在這裡要很小心,這裡是說:「行這樣事的人。」就是你是這種 人。是什麼人呢?-姦淫的、污穢的、邪蕩的、拜偶像的、行邪術的、仇恨的、爭競的、忌恨的、惱怒的、結黨的、紛爭的、異端的、嫉妒的、醉酒的、荒宴的,這 樣的等類的人。屬於這一類的人,而是基督徒的,你絕對不會得到千年國度的獎賞;換句話說,你應該得到千年的懲罰。

那麼你已經行過了怎麼辦呢?你當然要悔改!犯罪就要悔改!悔改的話,必得赦免。但是你不能縱容自己繼續再犯這樣的罪。如果把這樣犯這些罪當作輕鬆的話,讓 自己一直沉溺在這些罪裡,而變成「這樣的人」,你就絕對不能得到千年國度的獎賞;反過來,你就絕對注定要下千年的火湖!要趁著還有今日的時候,你聽見這些 話,你要有光照,你要悔改,「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。」(馬太福音四‧8,和合版)像剛剛說:「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」(馬太福音五 ‧22下,和合版)如果你罵過,你要悔改。如果你對著什麼人罵,你要對那個人悔改。你向主悔改還不夠,你還要找人去悔改,這樣才能解決。

可是如果你罵過的那個人先你過世,或者你先他過世,或者你們兩個都沒過世,主卻先回來了,也來不及悔改,就難免地獄的火。所以你悔改還要早、時間要快! 喔…!難免地獄的火!地獄不會說你只罵一次,所以只下一小時地獄。沒有這樣的事!一下地獄就是一千年。你說我只罵一次,但是一次就夠了,一次的刑罰是一千 年。趕快去對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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